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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下经济促进绿色崛起台湾及已

文章来源:虚拟农业网  |  2022-07-20

黑龙江:林下经济促进绿色崛起

1月14日消息:伊春作为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既是国家生态安全重要保障区,也是国家木材资源战略储备基地。正是由于国有林区特殊的生态价值和所处的特定发展阶段,决定了我市特殊的发展定位:保护好森林资源成为林业建设最根本的任务,加快经济转型成为林区发展最现实的问题,提高生活水平成为职工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基于此,发展以林下资源承包经营为主要模式的林下经济,既能够有效兼顾生态、产业、民生需求,又可实现国家得资源、企业得发展、职工得实惠三方共赢,是加快推动国有林区转型发展的战略之举。

市农委的统计数字显示,2012年全市林下经济可实现产值45亿元,从业人员达到16.9万人。食用菌产业生产规模达到6.2亿袋,其中黑木耳产量2.4万吨,约占全国产量的7%;蓝莓产业由市级区域发展战略上升为全省战略,蓝莓组培繁育能力达到4000余万株,蓝莓蓝靛果等小浆果种植面积达到2.7万亩,成为全国最大的蓝莓苗木繁育和种植基地;在药材生产和特色养殖中,全市种植和改培面积已达到43万亩,野猪饲养量达到3.5万头,全市林下保护、繁育、改培、野化四型种养基地已发展到235个,食用菌、蓝莓、药材等产业带正在形成。还因地制宜地开展了生物质能源试点工作,能源林种植工作已启动。

经济转型引擎产业

——典型示范,规模带动,整体联动聚合力。市委、市政府重视林下经济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了将森林食品北药业作为全市经济转型三大引擎产业之一,将发展林下经济作为全市经济转型和三次创业的主战场,全力推进。提出了变“采山”为“种山”、实施农林一体化经营的发展战略。

在这个战略统领下,我市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如友好区的万亩蓝莓基地、乌马河局伊敏香菇基地、铁力局地摆木耳基地、乌伊岭区万亩榛子林基地,逐步形成了“一区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

我市黑龙江翔宇实业集团、友好丰园森林食品公司已步入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行列,实现了历史性突破;省级龙头企业也达到17家,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55家;忠芝大山王酒业有限公司蓝莓精深加工、越橘庄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蓝莓饮品产业化等4个投资超亿元省级绿色食品产业重点项目即将竣工。

——专业合作,抱团共赢,开拓市场保壮大。在多年的林下经济发展中,我市围绕林下资源的深度开发,加快了林农一体化步伐,并提升与战略投资者合作的层次和领域。与汇源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汇源集团将在3-5年内投资75亿元,打造乌马河绿色产业谷;与北京二商集团的战略合作,为我市森林食品进入首都市场打开了重要通道。我市还与吉林等地的投资商进行多次商洽,将在红星等地新上食用菌菌包自动化生产线、百栋蓝莓大棚和500万亩能源林等项目。此外,友好、双丰等地引进了11家蓝莓种植企业,签约的蓝莓种植面积达到万亩以上。

2010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奖励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争创名牌产品有机食品的决定》后,“林都”、“越橘庄园”、“忠芝”、“雪山来客”荣获了全国驰名商标称号,成为全国黑木耳、蓝莓、野猪产品的旗舰品牌,目前全市获得知名商标以上的商标数达到74个,其中国家驰名商标4个,省著名商标20个,市知名商标50个。伊春黑木耳,伊春红松籽、伊春蓝莓等7种产品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自2008年以来,我市连续举办了五届小兴安岭伊春蓝莓节,两届森林产品博览会,为打造伊春北方最大森林食品基地形象搭建了重要平台。

——扩面融资,破除瓶颈,技术服务体系趋完善。我市以强化科技创新和新技术应用推广为产业支撑,初步建立了产学研相结合的林下经济发展技术创新体系。与省内外的相关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固定的合作关系,组建了以国家首席蓝莓专家李亚东教授为首的伊春市蓝莓产业专家团,以中国院院士、中国菌物学会理事长李玉为伊春食用菌产业专家团,并在决策咨询、成果转化、科技攻关、人才培养、科技交流等方面开展了有效合作;2012年,市政府与东北农业大学签署了“共建特色产业基地”协议,共同建设“寒地特色小浆果、食用菌实验研究中心和产业基地”;黑龙江越橘庄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引进德国酿酒专家,成立了小兴安岭山野果开发研究所,开发了蓝莓白兰地等多种填补国内空白的产品;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技术推广体系,在森林食品培训基地伊春林校、伊春技师学院举办森林食品专修班,并在五营、友好等地建立了实训基地,以“订单式”培训引导林业职工群众转入森林食品行业。

产业升级亟需战略提升

——林下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多种经营用地种植结构不尽合理,粮经饲三元结构还没有调整到位,大豆种植面积仍占总播种面积的60%以上,经济效益不高。林下管护承包缺少项目,无论是林改承包林地,还是管护承包林地,除林下栽培黑木耳、放养野猪等项目外,一般林下再无别的经营项目。另外,我市也缺乏真正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和营销队伍,加工、流通环节效益也大量流失。

——政策瓶颈制约发展。林地承包使用年限短,审批难。林地管护承包最长不超过十年,造成投资主体缺少投资积极性和内在动力。因为林地使用审批难度大,全市人参种植面积截至2011年底为1980亩,比上年同期减少52%。资金投入无保障,营造经济林所需苗木及栽植后的管理费用要高于用材林,有的还需要一些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随着全面停止主伐,食用菌原料短缺。随着林区人口的逐渐减少,劳动力普遍短缺,劳动力成本逐年提高,成为林下经济发展的新瓶颈。

——项目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我市的林下产业以家庭承包经营模式为主,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从全市角度看,除食用菌、松籽、蓝莓具有一定规模外,其它品种规模都很小,未能形成较强的集约化、规模化效应。

——龙头企业和基地没有形成有效对接。我市确定的食用菌、山野果、山野菜、保健品、驯化动物食品、矿泉水六大森林食品产业中,除山野果中的蓝莓形成一批加工龙头,加工转化率较高,具有一定带动作用外,其它产业基本没有带动全局的龙头企业。

——支撑服务体系不健全。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三农”的政策扶持力度,但重点是提高粮食产能,满足肉蛋乳的供应,多数多种经营用地未纳入国家基本农田,不享受基本农田建设投资政策,水、电、路等设施落后。

——经营管理粗放,效益不高。林区职工长期从事采伐和营造用材生产及农业种植,缺乏经济林经济作物生产的专业知识,科学研究力度不够,丰产配套栽培养殖技术匮乏,新、特、优品种少。

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共赢之路

——增加发展林下经济的政策支持。2012年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各省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我市要加快出台《实施意见》,在政策层面应重点考虑:一是适当延长林下资源承包经营时间。国家二期天保工程时间为10年,相应的林地使用和林下资源承包经营时间也为10年。但由于很多林下资源的生长周期较长,有的可达到20至30年,严重影响了林下资源的开发利用,制约了林下经济的发展,不利于职工转岗就业。建议适当延长林地使用和林下资源承包经营时间,为林下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发展林下产品享受农业补贴政策。比照家猪繁殖防疫、大豆玉米综合补贴,对林下发展野猪、榛子、黑木耳等给予补贴。三是森工多种经营用地享受基本农用的相关政策。

——加大森工对伊春的政策倾斜。伊春是国家重点国有林区,全省森工系统40个林业局,伊春占16个,接近一半。伊春林下经济发展的好坏,直接关乎全省的林下经济发展水平。

——以大项目建设为牵动。全市上下应在加大培育农业产业化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力度上下功夫,通过招商引资和对现有企业改造扩建,不断扩大和提升龙头企业的规模和加工能力。把林下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防沙治沙、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工程紧密结合,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通过典型示范,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发展模式,辐射带动广大农民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形成水稻、肉鸡、蔬菜、食用菌、小浆果、山野菜等8大产业链条。

——做好市场开拓和风险防范工作。基于我市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开拓市场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收集市场信息,掌握重要信息资源;第二步,打造龙头企业和强势品牌,深入市场内部。由于种、养殖户自身的知识面狭窄,信息不能及时更新,很难掌握市场的动态和趋势。为此,政府要加大对林下经济的研发投入,进一步加强与企业、高校和科研所的合作,完善信息通信机制,建立市场预警机制,使农户和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

——多元投入增效益。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作用,重点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与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相关部门应结合各地林下经济发展的需求和相关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天然林保护、森林抚育、公益林管护等项目,以及林业基本建设、技术转让等资金,应紧密结合各自项目建设的政策、规划等,扶持林下经济发展。

——加快林业生态体系产业体系建设,形成生态保护良好格局。我市深入发展林下经济,应使广大林农更深刻地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提高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扩大森林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增强水土保持和涵养水源的能力,使广大林农充分认识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护生态、合理利用生态资源、致富增收,是为了林业资源的有序利用,是促进绿色增长的迫切需要。

我市林下经济产业只要站在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共赢的战略高度,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道路,必将成为林业产业发展的新出路,成为我市三次创业的坚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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